B3.3.3 反应标准:
B3.3.3.1 目视判断:按每批的阳性对照及阴性对照判断结果。阳性为鲜蓝色,阴性基本无色。
B3.3.3.2 分光光度计比色判断:不用H(下标始)2(下标终)SO(下标始)4(下标终)终止,则选用590nm波长比色,以P/N≥2.1判为阳性(P--病人OD值;N--正常人OD值)。
B4 胶乳凝集试验(LA)
B4.1 血清标本用生理盐水1:10稀释。
B4.2 在反应板(黑色,与妊娠诊断胶乳试验使用的相同)各格子上分别滴加稀释血清以及阳性和阴性控制血清各1滴(50μL)。
B4.3 滴加血吸虫胶乳试剂1滴(50μL),轻轻摇动10min,有清晰凝集者为阳性,不出现凝集者为阴性。
B4.4 1∶10稀释血清阳性者可进一步倍比稀释,重复上述测定,呈现凝集的血清最高稀释度即为抗体滴度。
B5 单克隆抗体斑点酶联试验(Dot-ELISA)
B5.1 用取样环将待测血清点滴至NC纤维膜(以毛面为正面)上,置70℃ 30min或37℃ 2h。将点好的纤维膜连同参考阳性和参考阴性血清的纤维膜一并置染色盘内。
B5.2 将1号试剂(PBS)加200mL蒸馏水,充分溶解后即为PBS溶液。
B5.3 取上述PBS溶液150mL,加2号试剂(吐温),充分混匀后即为PBS-吐温溶液。
用此溶液20mL封闭洗涤纤维膜30min,倾去溶液。
B5.4 取3号试剂(单抗酶结合物)加PBS-吐温溶液10mL,充分混匀后加至含纤维膜的染色盘内。置室温0.5~1h,中间轻摇数次,倾去溶液。
B5.5 用PBS-吐温溶液洗涤纤维膜3次,每次5min,倾去溶液。
B5.6 将4号试剂(底物)加PBS溶液(无吐温)20mL,混匀后再加5号试剂(H(下标始)2(下标终)O(下标始)2(下标终))然后加至染色盘中,轻摇数次,15min后倾去底物溶液。用蒸馏水洗涤2次以终止反应。染色后的纤维膜置暗处晾干保存。
B5.7 仔细观察纤维膜上所呈的颜色反应,并与参考血清所呈现的斑点显色反应相比较。以斑点色泽超过参考阴性血清者为阳性反应。根据阳性反应强度可判以+~+++反应。
附录C
治 疗
(参考件)
C1 急性血吸虫病
C1.1 支持和对症治疗重症患者,可先用氢化考的松或地塞米松加入补液中静脉滴注,退热改善症状后开始病原治疗。
C1.2 病原治疗可采用吡喹酮总剂量120mg/kg(儿童140mg/kg)的6天疗法,其中二分之一剂量在第1及第2日分服完,其余二分之一在第3~6日内服完。每日剂量3次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