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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74-1995)

  C5.3 真皮呈弥漫性急性炎症浸润,浸润细胞为多形核白细胞及淋巴细胞,无浆细胞。
  C5.4 银染色,在疏松的组织间隙中及疱液内可发现大量梅毒螺旋体。

  附录D
梅毒治疗方案
(参考件)

  D1 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D1.1 青霉素疗法
  a.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1次/周,共2~3次。
  b.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D1.2 对青霉素过敏者
  a. 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15~30天。
  b. 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D2 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D2.1 青霉素疗法
  a. 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b.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D2.2 对青霉素过敏者
  a. 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b. 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D3 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待心功能代偿后开始治疗。为避免吉海反应(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次日10万u,2次/日,第3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并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10mg,2次/日,连服3天。
  D3.1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D3.2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D4 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10mg,2次/日,连服3天。
  D4.1 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h200万u),连续14天。
  D4.2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每天4次,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周。
  D5 妊娠期梅毒
 
 D5.1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一疗程。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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