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5 神经炎的检查和记录
在治疗中及疗后的监测期中的每次体格检查,均应有神经功能检查内容。
D5.1 皮肤感觉和肌力在过去半年内有无变化。
D5.2 有无神经痛和压痛。
如“有”则记录其部位、程度及出现日期和检查日期等(见表D1麻风病畸残基础记录和表D2麻风残疾临床分级登记表)。
表D1
麻风病畸残基础记录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型别_________病历号____________
一、感觉检查:
按图中标记的位置轻触皮肤,如患者能指出被触点(范围不超过3cm)为有感觉,记“√”,否则记“×”。
二、其他检查:
爪形指(趾):在指(趾)端外记“C”,如有强直再记“S”。
皲裂、伤口、溃疡,在患处标记。
指(趾)短缩:记“--”表示短缩水平。
三、运动功能检查:
四、神经炎的检查:
1.皮肤感觉在过去半年内有无变化:无____,有____:部位____发生____年____月
2.肌力在过去半年内有无变化:无____,有____:部位____发生____年____月
3.神经疼痛:无____,有____:部位____发生____年____月
4.神经压痛:无____,有____:部位____发生____年____月
上述四项中,如答案为“有”,则进一步记录其发生部位、发生时间、程序等。
表D2 麻风病畸残临床分级登记表(略)
附录E
麻风病的防治指标和评价指标
(补充件)
E1 麻风防治指标(以市、县为单位)
我国幅员广大,而麻风病又分布不均,故我国麻风病防治指标是以县(市)为单位而制定的。1991年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决议在本世纪末消除麻风病是以国家为单位,指标是各国在本世纪末把麻风病的患病率降至<1/10000。
E2 麻风病防治的评价指标(以省或县为单位)
WHO在1991年6月17~21日雅加达麻风流行病学会议上,建议各国采用下表报告年度麻风各项基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