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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73-1995)

  D5 神经炎的检查和记录
  在治疗中及疗后的监测期中的每次体格检查,均应有神经功能检查内容。
  D5.1 皮肤感觉和肌力在过去半年内有无变化。
  D5.2 有无神经痛和压痛。
  如“有”则记录其部位、程度及出现日期和检查日期等(见表D1麻风病畸残基础记录和表D2麻风残疾临床分级登记表)。

  表D1
麻风病畸残基础记录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型别_________病历号____________
  一、感觉检查:
  按图中标记的位置轻触皮肤,如患者能指出被触点(范围不超过3cm)为有感觉,记“√”,否则记“×”。
  二、其他检查:
  爪形指(趾):在指(趾)端外记“C”,如有强直再记“S”。
  皲裂、伤口、溃疡,在患处标记。
  指(趾)短缩:记“--”表示短缩水平。

  三、运动功能检查:

  四、神经炎的检查:
  1.皮肤感觉在过去半年内有无变化:无____,有____:部位____发生____年____月
  2.肌力在过去半年内有无变化:无____,有____:部位____发生____年____月
  3.神经疼痛:无____,有____:部位____发生____年____月
  4.神经压痛:无____,有____:部位____发生____年____月
  上述四项中,如答案为“有”,则进一步记录其发生部位、发生时间、程序等。
  表D2 麻风病畸残临床分级登记表(略)

  附录E
麻风病的防治指标和评价指标
(补充件)

  E1 麻风防治指标(以市、县为单位)

  我国幅员广大,而麻风病又分布不均,故我国麻风病防治指标是以县(市)为单位而制定的。1991年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决议在本世纪末消除麻风病是以国家为单位,指标是各国在本世纪末把麻风病的患病率降至<1/10000。
  E2 麻风病防治的评价指标(以省或县为单位)
  WHO在1991年6月17~21日雅加达麻风流行病学会议上,建议各国采用下表报告年度麻风各项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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