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重症与危重病例早期识别,重点关注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和重症医学科、呼吸科、感染科、儿科、产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血液科等科室住院患者。对于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重症与危重病例中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医疗机构要尽早采取抗病毒治疗等有针对性的医疗措施,及时采集标本,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甲型H1N1流感检测,要求检测机构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载入患者病历。
五、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要按照《
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要科学实施医院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既要防止疏忽大意,又要避免防护过度。
要按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门急诊工作流程,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降低医院感染风险。要加强病房管理,对住院患者进行严密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甲型H1N1流感病例感染其他患者。要加强探视管理,对有流感样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要加强医院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医院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患者。
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我部《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专门病区或病房,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病区或病房的布局、流程符合洁污分开的原则,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送工作
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同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于信息报送不及时,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缓报,导致延误甲型H1N1流感患者医疗救治的,要严肃追究当事医疗机构管理者和有关医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