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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持续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基本要求,对于不再符合本方案基本要求的,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将撤回推荐,同时告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会计师公会。

  附表1: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申请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成立

  时间

  

  批准设立文号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证券资格

  证书编号

  

  主任会计师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总数(含分所)

  

  其中,注册会计师   人。

  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师   人。

  上一年度业务收入(含分所)

         万元

  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含分所)

           万元

  上一年度证券业务收入(含分所)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数量(家)

  

  是否从事过H股企业审计业务或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

  

  (每位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否低于25%

  

  在香港有无成员所或同属某一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

  

  分 所名称

  负责人

  注册会计师

  人数

  通过考试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万元)

  

  

  

  

  

  

  

  

  

  合计

  

  

  

  

  

  我所申请参加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并保证本申请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申请材料真实。

  

  

  主任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签名并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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