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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使用环境:安全壳外
过程控制机柜根据采购方给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书,完成该设备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设计文件,并完成设计验证。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1号(电气成套分公司、控制仪表分公司)主要分包项目:抗震试验


  附件二: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许可证
(证书编号:国核安证字Z(09)49号)

  许可证名称: 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许可证

  单位名称: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向晓波

  单位住所: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1号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国家核安全局批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此证。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表)规定的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严格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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