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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国家核安全局批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此证。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表)规定的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严格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如果机柜里包括数字化产品,必须补充提交文件,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查。

  本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5年”。

  附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许可活动范围

设备类别设备品种核安全级别设计能力特征参数典型设备名称设计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活动场所备  注
机柜仪控机柜1E级抗震类别:抗震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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