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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二)各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及有关企业主办的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和“防灾减灾日”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及相关的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要积极争取社会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支持,主动配合、联合主流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积极创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网站、网页、期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体工作之中;要针对不同层次的群体举办培训班、讲座、论坛,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企业、社区、乡镇、村屯、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宣传栏、板报等,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三)各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典型经验、教训总结,联合有关媒体制作播出有关访谈节目、教育片、故事片。要结合各地方、行业、企业的特点,面向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组织编制发放安全生产应急科普读物、知识手册、音像制品,编印张贴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画报、标语,制作播出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公益广告;要针对不同层面的群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图片或实物展览等活动;要让尽可能多的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参加、参与或参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对公众开展体验性、感知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领导,健全队伍,提供保障

  (一)各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牢牢把握宣传教育方向,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自觉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大局服务。要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和本单位总体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职责,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负责人员,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二)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要分别指定一人作为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通讯员(以下简称通讯员),负责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供本地、本单位相关宣传报道稿件、信息和资料,协助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尽快建立起本地区通讯员队伍,有关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明确1名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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