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对中国银行1994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办金发[199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计划单列市审计局:
现将《关于对中国银行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审计署金融司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日
关于对中国银行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实施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1995年金融审计工作安排,为做好对中国银行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中国银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促使其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遵守财经法规制度,规范金融行为,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依法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国有资产的完整、增值。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对中国银行及所属信托咨询公司等单位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有关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内容与重点
审查核实人民币和外汇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重点审查信贷资产质量及资产负债管理与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损益的各项内容。
查明减利、潜亏、亏损情况(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查明消费基金增长情况(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二)。
(一)资产负债的审计
对资产负债进行审计,一是防止资产流失和高估,促进优化结构;二是防止负债虚列和低估,促进合理负债。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
1.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中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和投资几项内容。
(1)要通过会计决算报表、总帐、分户帐及信贷统计资料,从整体上查清截至94年底人民币和外汇各项贷款中“一逾两呆”贷款各有多少;“一逾两呆”率各占多少。
要在总体情况查清后,对人民币和外汇贷款数额大,“一逾两呆”率高的某个行业5%-10%贷款或一定比例贷款企业,进行延伸抽样审计,在查清各自贷款额和“一逾两呆”额(率)的基础上,分析形成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