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986号)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资产认购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122,467,041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164,405,741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0.1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