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017号)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该公司545,038,487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759,238,48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0.5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