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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计〔2009〕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总体部署,为切实组织好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各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结合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各项任务,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仍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请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司(局)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拟推荐的项目通过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推荐。网上申报具体办法请访问申报中心门户网站(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

  三、各项目推荐单位书面申报材料寄送和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5日,申报单位填报项目截止时间由各项目推荐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决定。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四、各单位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头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组织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2. 关于组织2010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3. 关于组织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科学技术部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关于组织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
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根据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管理要求,2010年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要在2009年完成申报和组织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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