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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2009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通知

  (三)每个农家书屋配备标准,图书应不少于1500册,品种不少于1200种;报刊20-3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在总署规定的农家书屋配备标准中,《2009年推荐目录》列入的出版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范围内选定。同时,本省(区、市)版出版物总体比例不得超过30%。少数民族地区农家书屋配备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标准。
  (四)各地在为农家书屋选配出版物时,应充分考虑基层情况,结合县、乡、村的自然条件、产业结构、人口状况等,选择符合当地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的出版物,以切实满足不同群体农民群众的阅读需求。
  (五)各地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部门应根据出版物的采购情况和使用情况,将对推荐目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总署农家书屋办公室。在采购列入《2009年推荐目录》的出版物时,对出版单位存在涨价、降低质量标准、不供货等行为的,应及时向总署农家书屋办公室报告。
  三、关于各地2009年农家书屋出版物采购目录的备案
  (一)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在制定本地区2009年农家书屋出版物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采购目录》)后,必须尽快报总署农家书屋办公室备案(凡列入《2009年推荐目录》的出版物,须在《采购目录》中的备注栏逐本用“△”标明)。
  (二)总署农家书屋办公室将对各地《采购目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应及时做出调整。总署将在今后的督查验收工作中强化对出版物配备情况的检查,有关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发现仍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总署将进行相应的处理;情况严重的,将核减其下一年度农家书屋建设计划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三)各村农家书屋建成后,由县级或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填报《农家书屋书目情况调查表》(一式4份),此表将作为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督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附件:1.农家书屋书目情况调查表
  2.2009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略)

新闻出版总署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农家书屋书目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书屋

所在地

 

出版物配备量

采购金额

图书  

种  册

其中:列入总署《2009年推荐目录》图书  

种  册

-

其中:本版图书总计

种  册

-

外版图书总计

种  册

-

报纸

其中:列入总署《2009年推荐目录》报纸

-

其中:本版报纸总计

-

外版报纸总计 

-

期刊

其中:列入总署《2009年推荐目录》期刊 

-

其中:本版期刊总计

-

外版期刊总计 

-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其中:列入总署《2009年推荐目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

其中:本版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总计

-

外版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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