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核查项目

考核

内容

提供证据

评定意见

现场检查

不符合项目

扣分数

贸易类

加工类

文件

记录

现场

符 合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贸易

加工

2.质量控制与管理

2.1企业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获得认证证书,并与申请资料一致

 

 

 

 

 

 

 

 

11.能提供申报材料中的相关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资格证书

5

5

 

 

 

 

 

 

 

 

*12.所建立的管理体系基本保证产品符合中国进口废物原料环控标准的要求

2.5

2.5

2.2企业熟悉中国进口废物原料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13.能提供所经营废物原料的中国环控标准

2.5

2.5

 

 

 

 

 

 

 

 

14.熟悉经营废物原料的中国进口废物原料环控标准的基本要求

5

5

 

 

 

 

 

 

 

 

15.了解中国最新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目录》

2.5

2.5

 

 

 

 

 

 

 

 

16.了解中国《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2.5

2.5



核查项目

考核

内容

提供证据

评定意见

现场检查

不符合项目

扣分数

贸易类

加工类

文件

记录

现场

符 合

不适用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贸易

加工

2.质量控制与管理

2.3仪器设备

 

 

 

 

 

 

 

 

17.拥有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应与申请材料相符

5

5

 

 

 

 

 

 

 

 

18.拥有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应在正常运行

2.5

2.5

 

 

 

 

 

 

 

 

19.建立了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的校准制度且定期校准

2.5

2.5

2.4组织机构

 

 

 

 

 

 

 

 

20.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包含原料验收、检验、培训部门且岗位设置与申请资料一致

5

5

 

 

 

 

 

 

 

 

21.明确了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与申请资料一致

2.5

2.5

 

 

 

 

 

 

 

 

22.检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技能满足检验工作需要

2.5

2.5

 

 

 

 

 

 

 

 

23.制定了培训计划或时间表

2.5

2.5

 

 

 

 

 

 

 

 

24.培训计划内容覆盖了企业申请资料中相关培训内容

2.5

2.5

 

 

 

 

 

 

 

 

25.具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新进人员按照培训计划进行了培训

2.5

2.5

 

 

 

 

 

 

 

 

26.质量管理人员了解其工作职责

2.5

2.5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