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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自荐、评估、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四、到达地方后,评估组成员要认真做好评估工作。主要任务:
  1. 推选一位评估组成员作为评估组组长,负责安排评估工作,各位成员要虚心接受组长的分工安排。
  2. 要依照事实,通过听汇报、提问交流、查阅材料、实地考察、座谈访问等方式,深入了解自荐单位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实际状况,公平公正地填写评估手册,并在结束时签字上交。
  3. 要认真听取自荐单位汇报,做好提问交流沟通工作。
  4. 要认真进行入村入户访谈,尊重访谈对象,做好农村社区建
  设满意度访谈工作。
  5. 做好资料保存工作,及时上交。
  五、评估组在实地评估结束后当天,由评估组组长主笔形成
  800-1000字左右的评估报告,由所有成员签字后上交。

第二节 确定日程


  以下是评估日程模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随机评估的农村社区一般不能少于4个。
  评估日程安排
  第一天下午 抵达及评估组预备会
  第二天上午 实地评估
  8:30-8:45  观看农村社区建设专题片
  8:45-9:00 听取自荐单位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情况汇报
  9:00-9:20 请4个左右参与部门(如财政、规划、公安、文化等)介绍工作(每个部门5分钟)
  9:20-9:50 提问交流
  10:00-12:00 到一个指定的农村社区进行评估:
  1.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评估访谈;
  2.到该社区所在的乡镇及村进行评估访谈;
  第二天下午 实地评估
  14:00-18:00 随机抽取两个农村社区进行评估:
  1.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评估访谈;
  2.随机进行评估访谈;
  3.召开一个乡镇干部座谈会
  第三天上午 实地评估
  8:30-11:30 随机抽取两个农村社区进行评估:
  1.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评估访谈;
  2.随机进行评估访谈;
  3.召开一个社区干部和农民代表座谈会。
  第三天下午 评估交流
  14:30-16:00 评估组汇总情况,形成评估报告
  16:00-17:30 评估组与地方交换意见
  评估活动结束

第三节 下发通知



  以下是通知模版,供参考。
  关于协助做好“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评估工作的函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发〔2009〕27号)精神,你县(市、区)于近期向民政部上报了自荐材料,申请进行评估。受民政部委托,本次评估由我省(区、市)自行组织。为保证示范创建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厅(局)组织了评估组,定于      日至  日(  日报到)进行实地评估。为做好评估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评估日程安排》(见附件1),本着严肃认真、务实节俭的原则,细化日程安排予以具体落实。
  二、请你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开展全覆盖创建活动的总体情况(15分钟以内);4个左右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部门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所做的工作(5分钟以内),上述人员的发言材料应书面提交给每个评估组成员(参见附件2)。申报单位还应提前指定1个农村社区接受评估。
  三、提前准备好与农村社区建设有关的文字、视频资料。重点包括:
  1.本县(市、区)党委、政府、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和各相关部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统计数据等;
  2.本县(市、区)行政区划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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