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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自荐、评估、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4.自荐报告。自荐单位以县(市、区)党委政府名义向民政部上报一份正式的自荐报告,5000字左右,介绍主要做法、初步成效等。同时附报本县(市、区)社区布局规划图和社区建设规划。
  5.如实填写农村社区建设情况问卷。

  “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自荐表

一、自荐单位基本情况:

农村社区建设领导机构负责人

 

职 务

 

民政局联系人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信箱

 

详细地址(含邮编)

 

二、申报示范单位简要理由(加盖申报单位人民政府公章):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市(地、州)级民政局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自荐报告(略)

  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查问卷(县级)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填报说明:
  1.所填数据应为将全县(市、区)所有乡村涵盖在内的汇总数据,应反映截至目前的最新情况。
  2. 请在“     ”上填写数据或文字,在“□”内划“√”,在空行内填写文字。
  一、基本情况
  1.本县(市、区)内共有     个乡镇,    个建制村,    个村民小组,    个自然村
  2.居民300户以下的建制村   个,300户-1000户之间的建制村   个;1000户-3000户之间的建制村   个;3000户以上的建制村     
  3.本县(市、区)内农业户籍人口    万人,其中老年人口(60岁以上)    万人,儿童(14岁以下)    万人,残疾人     万人,优抚对象    万人,低保对象    万人,常年外出(半年以上)人口    万人;外来暂住居民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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