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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
(安监总管一〔2009〕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充分发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作用,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培育了部分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专家库,配备了部分安全监管装备,开展了信息监管建设,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是,全国非煤矿山数量多、分布广。从整体上来看,还存在着开采装备差、工艺落后;企业素质不高,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人员缺乏,现有的技术支撑机构科技开发资金不足、基础设施条件陈旧;科研力量分散,安全生产专家等问题。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提上重要工作日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制定方案,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努力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为有效载体,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以整合社会资源、制定激励措施、创新工作机制为手段,着力培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构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配套安全监管设备,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到2011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基本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关键技术研究能力,事故技术鉴定、分析能力,技术标准制修订能力,技术仲裁和服务能力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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