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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17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8日)废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证会[2009]236号)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创业板首批股票将于2009年10月30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就创业板上市证券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板上市证券的交易,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除第3.3.15条第二款、第3.4.3条第二款以外的规定;

  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的监控和风险控制,适用《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

  三、创业板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与主板证券相同,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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