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砂生产企业要按照《石英砂(粉)厂防尘技术规程》要求,优先采用湿法生产工艺,采用干法生产工艺的,应使用不产尘或少产尘的工艺设备;要做好尘源的密闭管理,严格落实产尘工序的各项防尘措施,并安排专人管理通风除尘系统,建立通风除尘技术档案;要定期检测车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要加强对接尘人员的防尘教育和培训,教会并督促他们正确使用有效的防护用品;要经常组织检查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预防情况,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和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石英砂厂,必须将防尘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防止粉尘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石英砂生产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根据石英砂生产企业的规模、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施分类监管。要鼓励石英砂生产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逐步淘汰干式作业,推广湿式作业;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职业危害源头防范,加大防护设施的投入。要按照《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执法检查与此次调查摸底核实工作结合起来,在核实企业上报内容真实性的同时,对辖区内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坚决责令停产;对问题严重、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根本就不具备防治条件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工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案件,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要及时协商沟通或移送,确保执法工作相互配合,真正形成合力。
附件:1.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摸底表
2.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摸底汇总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摸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