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奖项等级及分类
一、国家级出版奖
目前国家设立的奖项:
中国出版政府奖、韬奋出版新人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五个一工程奖(文艺类图书奖)、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国家图书奖、国家期刊奖、中国图书奖、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奖、中国韬奋出版奖。
二、省部级出版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全国优秀音像制品奖、全国优秀电子出版物奖、中国书刊发行奖、全国优秀科普读物奖、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奖、中国古籍整理图书奖、中国辞书奖、全国民族图书奖、全国优秀美术图书奖、全国优秀教育图书奖、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奖、全国优秀青年读物奖、全国优秀文艺音像制品奖、全国优秀科技音像制品奖、新闻出版总署科技进步奖、全国版权工作先进个人奖,全国书籍装帧艺术展览奖、全国优秀畅销书排行奖、全国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奖、全国出版科研优秀论文奖。
附件2: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申报材料以电子材料报送为主,纸介材料报送为辅。具体报送程序如下:
1.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2009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zszgb@163.com。职改办审查电子邮件后,会回复是否同意报送电子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填写有疑问的表格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2.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将申报人的资格材料(A袋)和业绩材料(B袋)制成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或刻成光盘寄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职改办收到电子邮件(或光盘后)后先审核电子材料,一周内回复审核意见。若资格具备和材料齐全,职改办会通过邮件或电话与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并商定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若需补充材料也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申报人补齐所缺材料。
3.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职改办同意报送纸质材料的通知后,由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按商定时间报送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单位提供的材料
正常申报需提供以下前3项,破格申报需提供以下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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