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对玉米和大豆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国粮电〔2009〕15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省(区)粮食局:
为进一步了解玉米和大豆生产成本、利润等情况,继续研究完善国家粮食支持保护政策,请你们对本省(区)2008年、2009年玉米和大豆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2010年情况进行预测和分析,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支持保护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全省(区)玉米和大豆总产量、商品量。
2.玉米和大豆单位面积产量。
3.农民种植玉米和大豆的成本(以亩为单位),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
4.农民出售玉米和大豆的平均价格(以50公斤为单位)及平均利润(以亩为单位)。
二、有关要求
一是请选择本省(区)玉米和大豆生产具有代表性的主产县、农户进行抽样调查,将调查结果填写在《粮食成本利润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内,其中总产量、商品量为全省(区)情况,其他项为抽样调查数据;
二是根据全省(区)玉米和大豆产量、商品量和本次调查的成本利润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粮食支持保护政策的建议;
三是有关调研材料请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
联 系 人:周辉 陈书玉
联系电话:010-63906270 63906269 63906283(传真)
E-Mail:zyc@chinagrain.gov.cn
附件:粮食成本利润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粮食成本利润情况调查表
省(区) 调查户数:玉米 户;大豆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