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的通知
(工商办字[2009]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已经总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所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会议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次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认真总结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会作出的《决定》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心声。全会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指出要做到“四个着眼于”: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会通过的《决定》立足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研究解决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符合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符合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需要,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体现了全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共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