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徐令德   王 鑫
  联系电话:010-68008752,68008166(传真)
  (七)政策咨询:
  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
  联系电话:010-83138770

  附件:
  1. 奖项等级及分类
  2. 申报材料说明

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奖项等级及分类

  一、国家级新闻奖
  目前国家设立的奖项: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奖、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中国新闻名栏奖。
  二、省部级新闻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中国科技新闻奖、五四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中国人口新闻奖、五一新闻奖、政协好新闻奖、人大好新闻奖。

  附件2: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申报材料以电子材料报送为主,纸介材料报送为辅。具体报送程序如下:
  1.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2009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zszgb@163.com。职改办审查电子邮件后,会回复是否同意报送电子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填写有疑问的表格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2.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将申报人的资格材料(A袋)和业绩材料(B袋)制成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或刻成光盘寄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职改办收到电子邮件(或光盘后)后先审核电子材料,一周内回复审核意见。若资格具备和材料齐全,职改办会通过邮件或电话与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并商定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若需补充材料也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申报人补齐所缺材料。
  3.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职改办同意报送纸质材料的通知后,由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按商定时间报送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纸质材料要求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