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以电子材料(见附件2)报送为主,纸介材料报送为辅。
(一)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
1.委托评审函;
2.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证明;
3.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4.破格人员破格申请、单位答辩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破格报告。
(二)申报人员的资格材料(A袋):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一式两份);
2. 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或免试证明;
4. 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5. 身份证复印件;
6.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8.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仅对应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
9.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评审参考);
10. 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B袋):
1. 推荐材料简表;
2. 业务自传(破格人员需附上申请破格报告、单位答辩意见、主管部门破格报告);
3. 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新闻作品或成果。
以上三类材料共16项(破格人员17项),其数量和格式等要求均可从http://www.gappedu.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以电子介质材料为主,同时报送纸介材料。电子介质材料:文字作品的扫描文档,字迹要清晰。纸介材料:A袋报送1份,B袋报送1份(详细要求可参阅附件2:《申报材料说明》)。
(二)申报材料需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人所在新闻单位人事部门报送(只受理单位报送材料)。
(三)评审结果由总署职改办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总署职改办的要求办理材料清退和通过人员证书。
(四)受理申报材料的日期为2009年11月1日至 2009年12月15日。
(五)本通知及本通知所提及的文件、电子表格等, 可从http://www.gappedu.gov.cn职称评审专栏查阅、下载。
(六)报送材料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五层5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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