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本单位1名厅(局)级负责同志担任检查组领队。
(二)请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检查组专业范围,根据检查时间及工作量,选择本辖区上报我部医疗质量万里行专家库的若干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检查组。
(三)省际间互查对应关系由我部医政司统一安排,在检查组人员培训会上公布。
(四)我部将于2009年10月11日14:00-18:00在北京举行各省(区、市)检查组人员培训会。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带队负责同志、医政处有关负责人和检查组各专业人员各1名于10月11日上午至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总机:010-66180806)报到。
(五)检查组成员于10月12日中午前到达被检查省份,10月12日下午对本检查组未参加全国“医疗质量万里行”督导检查培训的其他成员,按照我部统一的检查方案进行培训。10月13日开始检查工作。
(六)检查组交通、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
(七)请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将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包括带队领导和专家,见附件),于9月30日前报送我部医政司。
电子信箱:ylzlwlx@163.com
附件: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卫生部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
带 队 领 导 名 单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及科室
| 职务/职称
| 传真
| 手机号码
|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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