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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高温闷棚等10项病虫害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使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蔬菜标准园100%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蔬菜标准园的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四)品牌化销售。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蔬菜标准园的产品做到100%品牌销售。

  (五)产业化经营。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选点。除符合上述主要任务和创建内容的要求外,还要考虑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地方政府重视,菜农有积极性等因素。

  (二)培训指导。各地要组建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技术员深入到蔬菜标准园,举办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根据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我部适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蔬菜标准园统一授牌并对外发布。

  (四)加强宣传。农业部将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媒体开辟“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专栏和专版,宣传报道各地创建活动进展、成效及经验。各地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蔬菜标准园创建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种植业管理司牵头,部内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参加。各省也要成立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蔬菜标准园创建县成立实施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整合有关项目和技术力量,保证各项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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