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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失效]

  备注:考评得分均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

  二、项目管理考评量化指标(30分)
序号指标指标说明考核处室指标值考核得分
1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考核各省级单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情况。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新增开发县的上报等情况得出。 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4分制定开发规划得1分,建立项目库得1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得2分。无开发规划扣1分,已制定开发规划但不规范扣0.1-0.5分;未建立项目库的扣1分,建立了项目库但不够规范的扣0.1-0.5分;随机抽查3-5个子项目可研报告,每发现一个编制不规范的扣0.1分,每发现一个质量差的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评估情况考核各省级单位按职责组织项目评估的规范性。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等情况得出。项目管理一、二处,评审二处(权重各占1/3)2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家农发办组织评估的项目,按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的得1分;由省级农发机构组织评估的项目,评估程序严格、评估结论真实可信的得1分。
3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编报情况考核各省级单位计划编报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上报情况得出。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5分未按时上报的扣1分;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发现一处差错扣0.2分,最多扣3分。
4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调整、变更和终止情况考核各省级单位计划调整、变更、终止行为的合规性。依据地方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项目检查等情况得出。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5分未按规定权限批准变更的,每涉及1个项目扣0.2分;按规定权限变更,但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每涉及1个项目扣0.1分;擅自调整、变更、终止项目的,每涉及1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5开发县管理情况考核各省级单位开发县管理的规范性。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等情况得出。项目管理一处3分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的得3分。新增开发县申报材料不规范的扣1分,省级农发机构对被暂停或取消开发县的后续监管不力的扣2分,未按规定报批,擅自调整开发县的扣3分。
6项目管理制度推行情况考核各省级单位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推行情况的规范性。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等情况得出。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3分三项制度各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7部门项目管理情况考核各省级单位安排专门力量参与部门项目管理的情况。依据上报的部门项目计划等材料、部门项目检查及验收等情况得出。项目管理三处3分安排专门力量且适应工作需要的得1分,积极、规范参与部门项目管理的得2分。
8项目建后管护情况考核各省级单位项目建后管护的制度化、经常化情况。依据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等情况得出。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2分明确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得1分,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得1分,每发现1处问题扣0.1分,扣完为止。
9其他考核各省级单位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平常要求的项目管理材料上报情况得出。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3分根据国家农发办要求及时上报材料,且达到要求的,得3分;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扣2分,其中,每缺一处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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