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指标 | 指标说明 | 考核处室 | 指标值 |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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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前期准备情况 | 考核各省级单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情况。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新增开发县的上报等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 | 4分 | 制定开发规划得1分,建立项目库得1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得2分。无开发规划扣1分,已制定开发规划但不规范扣0.1-0.5分;未建立项目库的扣1分,建立了项目库但不够规范的扣0.1-0.5分;随机抽查3-5个子项目可研报告,每发现一个编制不规范的扣0.1分,每发现一个质量差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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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评估情况 | 考核各省级单位按职责组织项目评估的规范性。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等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一、二处,评审二处(权重各占1/3) | 2分 |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家农发办组织评估的项目,按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的得1分;由省级农发机构组织评估的项目,评估程序严格、评估结论真实可信的得1分。 |
3 | 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编报情况 | 考核各省级单位计划编报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上报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 | 5分 | 未按时上报的扣1分;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发现一处差错扣0.2分,最多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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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调整、变更和终止情况 | 考核各省级单位计划调整、变更、终止行为的合规性。依据地方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项目检查等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 | 5分 | 未按规定权限批准变更的,每涉及1个项目扣0.2分;按规定权限变更,但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每涉及1个项目扣0.1分;擅自调整、变更、终止项目的,每涉及1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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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发县管理情况 | 考核各省级单位开发县管理的规范性。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等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一处 | 3分 | 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的得3分。新增开发县申报材料不规范的扣1分,省级农发机构对被暂停或取消开发县的后续监管不力的扣2分,未按规定报批,擅自调整开发县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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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管理制度推行情况 | 考核各省级单位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推行情况的规范性。依据地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等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 | 3分 | 三项制度各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
7 | 部门项目管理情况 | 考核各省级单位安排专门力量参与部门项目管理的情况。依据上报的部门项目计划等材料、部门项目检查及验收等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三处 | 3分 | 安排专门力量且适应工作需要的得1分,积极、规范参与部门项目管理的得2分。 |
8 | 项目建后管护情况 | 考核各省级单位项目建后管护的制度化、经常化情况。依据项目竣工验收考评、中期检查等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 | 2分 | 明确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得1分,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得1分,每发现1处问题扣0.1分,扣完为止。 |
9 | 其他 | 考核各省级单位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平常要求的项目管理材料上报情况得出。 | 项目管理一、二处(权重各占1/2) | 3分 | 根据国家农发办要求及时上报材料,且达到要求的,得3分;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扣2分,其中,每缺一处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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