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努力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一)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中央财政预算尽力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同时,继续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做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英国政府赠款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水利改革项目的实施工作,并积极争取亚行等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用于农业综合开发。
(二)督促地方财政落实配套资金。认真总结财政资金配套保障试点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各地把注意力从降低配套比例转到千方百计落实配套资金上来。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其他渠道的相关资金,如土地出让金等,统筹安排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配套资金。
(三)引导农民增加投入。让农民参与项目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积极采取竞争立项、先建设后补助、单项工程业主负责制、拍卖产权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对其直接受益的工程建设筹资投劳。
(四)核减以前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债务。对2004年以前投入土地治理项目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余额,适当予以核减,重点核减粮食主产区及中西部财力状况较差省份的债务。
三、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一)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省份及产粮大县(市、农场)的投入力度。坚持以粮食主产区省份及粮食生产大县(市、农场)为重点,对列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的开发县(市、农场)进行重点倾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着力打造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主产区省份要从现有的开发县中,选择耕地及中低产田面积大、粮食总产量及商品率高、粮食增产潜力大的若干个开发县(市、农场),适当集中资金进行重点扶持。非粮食主产区省份也要重点加大对本地区产粮大县(市、农场)的投入力度。
(二)突出加强中低产田改造。继续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逐步提高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标准和建设标准。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增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与旱作节水农业。“十一五”期间计划改造中低产田1.94亿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61亿亩,使全国平原地区60%以上耕地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增效,丘陵山区人均达到0.6亩高标准农田,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70亿公斤,努力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基础。
(三)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进一步加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投入力度,扩大项目建设范围和规模。计划在“十一五”期间选择200个改造中低产田急需、投入少、见效快的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为改造中低产田提供水利骨干灌排工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