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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足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0.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
  11.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2.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3.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4.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2: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项  目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第5次

随访日期

 

 

 

 

孕周(周)

 

 

 

 

主  诉

    

体重 (kg)

    

宫底高度(cm)

 

   

腹围(cm)

 

 

  

胎心率(次/分钟)

 

   

血压(mmHg)

/

/

/

/

血红蛋白值(g/L)

    

尿蛋白*

    

其他检查*

 

B超

血糖筛查

 

分  类

1未见异常  □

2异常     

1未见异常 □

2异常     

1未见异常 □

2异常     

1未见异常 □

2异常     

指  导

1个人卫生

2膳食

3心理

4运动

1个人卫生

2膳食

3心理

4自我监护

5母乳喂养

1个人卫生

2膳食

3心理

4分娩准备

5母乳喂养

1个人卫生

2膳食

3心理

4分娩准备

5母乳喂养

转  诊

1无 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1无 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1无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1无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下次随访日期

    

随访医生签名

    


填表说明

  1.孕周:为此次产前检查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压:血压斜线前填写收缩压,斜线后填写舒张压。
  6.血红蛋白值:进行血常规检查,填写血红蛋白结果。
  7.其他检查:若有,填写此处。包括B超、心电图、血糖、ABO抗体效价等检查。
  8.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
  9.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10.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1.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2.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3
  产后访视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体温

一般健康情况

 

一般心理状况

  

血压

     /        mmHg

乳 房

1未见异常 2异常                     □

恶 露

1未见异常 2异常                     □

子 宫

1未见异常 2异常                     □

伤 口

1未见异常 2异常                     □

其 他

 

分 类

1未见异常 2异常                     □

指 导

1个人卫生

2心理

3营养

4母乳喂养

5新生儿护理与喂养                □/□/□/□/□

转 诊

1无  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下次随访日期

 

随访医生签名

 


填表说明

  1.本表为产妇出院后3~7天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产妇情况填写此表,新生儿情况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
  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3.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4.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5.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其他异常,具体写明情况。
  6.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7.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4: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一般健康情况

 

一般心理状况

 

血 压

     /     mmHg

  乳 房

1未见异常 2异常        

恶 露

1未见异常 2异常        

子 宫

1未见异常 2异常        

伤 口

1未见异常 2异常        

其 他

 

 

分 类

1已恢复   2未恢复        

指 导

1性保健

2避孕

3纯母乳喂养6个月

4其他                     

□/□/□/□/□

处 理

1结案

2转诊 

原因:          

机构及科室:          

 

 

 

随访医生签名

 


填表说明

  1.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2.血压:如有必要,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3.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4.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未恢复,具体写明情况。
  5.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6.处理:若产妇已恢复,则结案。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二)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三)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四)辅助检查:每年检查1次空腹血糖。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血脂、B超、眼底检查、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等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五)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议定期复查。
  3.告知居民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的时间。
  (六)对所有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三、服务流程(略)
  四、服务要求
  (一)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二)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三)预约65岁及以上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
  (四)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五)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五、考核指标
  (一)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二)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三、服务流程(略)
  四、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四)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五、考核指标
  (一)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二)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六、附件
  1.疫苗免疫程序
  2.预防接种卡

  附件1          疫苗免疫程序

疫 苗

接 种 对 象

月(年)龄

接种剂次

接 种 部 位

接种途径

接 种 剂 量

/剂次

备 注

乙肝疫苗

0、1、6月龄

3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酵母苗5μg/0.5ml,

CHO苗10μg/1ml、20μg/1ml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28天

卡介苗

出生时

1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皮内注射

0.1ml

 

脊灰疫苗

2、3、4月龄,

4周岁

4

 

口服

1粒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百白破疫苗

3、4、5月龄,

18~24月龄

4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0.5ml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白破疫苗

6周岁

1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0.5ml

 

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8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18~24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乙脑(减毒)

8月龄,2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流脑A

6~18月龄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30μg/0.5ml

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流脑A+C

3周岁,6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100μg/0.5ml

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甲肝(减毒)

18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1ml

 

出血热疫苗(双价)

16~60周岁

3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1ml

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炭疽疫苗

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或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上划痕

0.05ml(2滴)

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钩体疫苗

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成人第1剂0.5ml, 第2剂1.0ml

7~13岁剂量减半,必要时7岁以下儿童依据年龄、体重酌量注射,不超过成人剂量1/4

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乙脑灭活疫苗

8月龄(2剂次),

2周岁,6周岁

4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第1、2剂次间隔7~10天

甲肝灭活疫苗

18月龄,

24~30月龄

2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肌内注射

0.5ml

2剂次间隔≥6个月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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