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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下简称中央16号文件)印发实施五周年。为认真总结五年来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好做法好经验,分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认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我部决定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0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

  二、自查内容

  在全面自查中央1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要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明显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情况;

  2.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3.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加强和改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等情况;

  4.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情况;

  5.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及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6.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推动教书育人情况;

  7.健全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长效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整体合力情况;

  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要对照中央16号文件精神要求,逐条自查。要通过自查,对本地区本学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推进情况。要注意总结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并认真进行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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