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 (临床类) 国家中医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二○○九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遴选指标体系说明 本遴选指标体系根据“体现中医药行业与学科建设的发展方向,体现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任务和管理原则,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体现学科的内涵建设,鼓励学术创新,对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进行遴选,本着科学性、公正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中医药重点学科检查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经调查、研究,进行修订和论证后制订。” 遴选指标体系设立一级指标6项和二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中带“☆”或“★”者为核心指标,共5项。遴选指标体系尽可能对能够直接量化的指标予以量化,对不能量化的指标予以定性。 总分值为100分,每项二级指标设A、B、C、D四个得分等级,对各级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予以明确,遴选时直接按所得等级对应分值累加得分。遴选合格的重点学科点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①带“☆”的核心指标在“B”级(含“B”级)以上;②带“★”的核心指标在“C”级(含“C”级)以上。 高层次人才培养是指对学科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第6、7学年攻读硕士学位的七年制学生的培养。 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含自然科学、教育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学术论著指正式出版发行、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的、具有国际(ISBN)连续出版刊物编号的学术著作。 ●各项遴选指标所涉及的时间统一界定为近五年,即:2004年1月至2009年10月。 ●各项遴选指标所涉及的研究项目,队伍,及设备等情况均为本学科内的情况,不可将其它学科的情况纳入本学科。 本遴选指标体系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和补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评价要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指标与分值一览表
|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
相关文章 |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