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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变更河北省和上海市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的批复

农业部关于变更河北省和上海市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的批复
(农渔发〔2009〕34号)


河北省水产局、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河北省水产局关于变更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的请示》(冀渔综〔2009〕17号)和《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关于变更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的请示》(沪水产办〔2009〕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河北省、上海市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分别变更为闫建民、周德训,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刘耀林、吴乃山的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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