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海南昌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9〕105号)
中核集团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我局于2009年9月10日至9月11日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
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厂建造安全。
附件:海南昌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海南昌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9年9月10日-9月11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二、检查内容
(一)核岛基坑负挖施工程序及施工记录;
(二)负挖详勘结果的核实;
(三)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其处理情况;
(四)前期施工的质量保证及实施情况;
(五)其他与前期施工有关的准备情况。
三、检查活动
2009年9月10日-9月11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海南昌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一、二号机组核岛负挖工程情况、北京四达贝克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岛负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核二二公司关于核岛负挖工程施工情况以及核工业南京工程勘察院关于一、二号机组核岛基坑地质编录的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现场检查了一、二号机组核岛基坑,对相关记录文件和质保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