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区采用WorldView-1/2、QuickBird等分辨率不低于1米的卫星遥感数据。(全国172个重点城市市辖区,面积约35万平方公里)
二类区中每年选取约40万平方公里区域采用分辨率不低于1米的卫星遥感数据(在4年内覆盖该类全部地区)。其他区域采用SPOT5、资源二号等分辨率不低于2.5米的卫星遥感数据。(除一类区以外的中、东部重点地区,主要是重点城市辖县,面积约162万平方公里)
三类区(除上述一、二类监测区外,包括中西部一般地区及东部局部地区山地,面积约592万平方公里)和四类区(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地区,包括新疆、青海、内蒙、甘肃沙漠荒漠地区,以及西藏北部无人区等土地利用变化较小的地区,面积约171万平方公里)采用RapidEye等分辨率不低于5米的卫星遥感数据。
11月30日前,国家下发“标准时点”调查底图的地区,首先对底图上的变化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再结合方案要求,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11月30日仍未接收到国家下发“标准时点”调查底图的地区,先期利用二次调查已经建立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待国家下发“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后,对前期调查成果进行检核和完善,并完成土地利用遥感监测的外业核实。
(2)制定方案
由于各地二次调查基础不同,外业调查时点也不一致,组织方式也有差异,各地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应于本地区的更新及变更调查方案。
(3)收集资料与落实队伍
收集有关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有关“批而未用”土地文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资料;准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表)等外业记录有关表格等;
落实调查机构和队伍,审查调查机构的资质和业绩,评估调查队伍的技术配备和技术实力。逐级组织开展土地调查业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对参与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实地调查
(1)以二次调查初始调查成果为基础,利用“标准时点”调查底图,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对调查时点到标准时点期间的每一块土地利用变化信息进行全面实地调查与核实,查清标准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
(2)在标准时点更新的基础上,实地调查并提取2009年本年度内的土地利用地类变化信息,将变化内容填写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中的“地类变更部分”各栏(表格填写具体要求见附表)。
(3)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归并要求,查清2009年度内的新增建设用地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前和变化后的地类和变更面积。对新增建设用地细分四种类型,即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批而未用土地、本年度未批先建、本年度前批准本年度建设。
(4)查清2009年度新增耕地变化情况和变更面积,对新增耕地分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等四种类型进行统计,对于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要查清所用经费来源,分为使用“占补平衡”项目经费补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其他资金补充,农民自发开垦和社会其他资金补充。同时,也要查清本年度可调整地类情况。
3.更新数据库
依据外业调查的土地利用变化信息,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对二次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更新,并对2009年度变化图斑进行明确标注。
4.统计汇总
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地类变更部分”各栏内容录入国家统一下发的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软件,以县为单位逐级汇总2009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以县级为单位,利用更新后的数据库,逐级汇总统计出二次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各类土地面积。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