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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监〔2009〕19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今年上半年,各地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共关闭小煤矿473处、淘汰落后产能2500万吨/年,促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但是,目前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假关闭、假整合、假技改及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仍然存在,因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导致的事故多发;二是部分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整合技改矿井事故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地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资源整合项目未按设计进度和工期施工,拖延工作进程,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在江西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09〕157号),确保国庆期间和今年后几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及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无证非法开采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关闭。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法纪,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监察。要将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监察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管监察。对存在重大隐患,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依靠现有技术条件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要予以关闭;对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整合技改矿井,要取消其整合资格,纳入关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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