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俄罗斯生产商、出口商应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聚氯乙烯在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出口、对第三国(地区)出口的分析,对俄罗斯聚氯乙烯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进行上述调查。
1. 措施实施期间继续倾销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俄罗斯的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2. 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的产能从2003年的65.8万吨提高到2007年的82.8万吨,产量从54.7万吨提高到58.7万吨,闲置产能从11.1万吨增加到24.1万吨,闲置产能增幅达117%。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俄罗斯目前正在建设的聚氯乙烯产能达40余万吨,建成后总产能将达到122.8万吨以上,总计闲置产能可能达到64万吨以上。
(2)俄罗斯国内市场消费情况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国内市场消费量增长显著,每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从2003年的38.3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81.6万吨,增加了113%。据申请人称,这是由俄罗斯国内建筑用聚氯乙烯窗户市场迅猛发展造成的。相对于81.6万吨的国内需求,建成后的122.8万吨产能可能大量闲置,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对中国大陆的出口倾销仍可能继续发生。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逐年下降。2003年至2007年,俄罗斯聚氯乙烯出口占当年产量的比例从23.49%下降到1.48%。但随着后续的40余万吨产能建成,俄罗斯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可能显著提高。
3. 对中国大陆出口情况
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受反倾销措施制约,俄罗斯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下降明显,2003年至2007年出口量从124258吨下降到7722吨。尽管如此,俄罗斯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在其总出口量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很高,2003至2007年分别为96.70%、83.13%、72.87%、80.76%和89.25%。这说明俄罗斯聚氯乙烯产品在其他国家市场非常有限。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其国内无法消化的产能仍可能主要向中国大陆市场销售。
4.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收集的俄罗斯海关统计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生产商、出口商还同时向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产品,且存在一定比例的低价出口。2003年至2007年俄罗斯向第三国低价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同期对外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17%、27%、99%、8%。
上述调查表明,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聚氯乙烯产能呈上升态势,且近期将有大幅增长,产量有所增长,闲置产能增长速度很快;其国内消费量上升不足以消化快速增长的产能,未来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预计将会有所上升;俄罗斯聚氯乙烯向中国大陆以及第三国(地区)出口中有一定比例的低价出口,说明其存在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考虑到中国大陆市场仍是其最主要的出口市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其对中国大陆出口量很可能迅速反弹。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俄罗斯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台湾地区
由于规定时间内没有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提交答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在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出口、对其他国家(地区)出口的分析,对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进行上述调查。
1.措施实施期间继续倾销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的产能有小幅上升,从2003年的169.1万吨提高到2007年的172.1万吨;产量有所下降,从150.5万吨小幅下降到145万吨;闲置产能从18.6万吨增加到27.1万吨,增长45.7%,绝对数量和增加幅度都相当可观。
(2)台湾地区市场消费情况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市场消费量呈下滑态势,从2003年的83.9万吨下降到2007年的77万吨,而同期产能则呈增长态势,造成出口能力不断扩大。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2003年至2007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出口占当年产量的比例从41.12%上升到46.39%,可见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一直保持高水平,并呈现总体上升的态势。
3. 对中国大陆出口情况
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2003年至2007年,年出口量从479260吨下降到335048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在存在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其出口价格仍低于台湾地区销售价格,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考虑到台湾地区的巨大聚氯乙烯闲置产能,其对大陆出口将显著增加,价格可能进一步下降。
4. 对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收集的台湾地区海关统计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生产商、出口商还同时向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产品。2003年至2007年,台湾地区向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同期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9%、0.3%、9%、22%、48%,说明其存在低价寻求地区外市场的意愿。
上述调查表明,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台湾地区聚氯乙烯产能呈小幅上升态势,产量有所下降,闲置产能绝对量大、增长较快;其地区内消费量呈下降态势,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上升;对大陆出口量虽因反倾销措施限制有所下降,但仍保持较大的绝对数量,且出口价格低于台湾地区销售价格;对大陆以外市场销售中存在一定比例的低价销售,说明其存在低价寻求地区外市场的意愿。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台湾地区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三)倾销调查结论
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七、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