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
(一)被调查产品
本复审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一致,即聚氯乙烯,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002年至2007年为39041000,2008年为39041090。
(二)调查范围
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
四、中国大陆同类产品和产业
(一)中国大陆同类产品的认定
商务部2003年9月29日第48号公告发布的聚氯乙烯反倾销原审案件最终裁定中认定,“经过对被调查产品和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在物理和化学性能、制造工艺、产品用途以及产品的相互竞争性、替代性等方面的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与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为同类产品,二者具有可比性和可替代性”。
商务部2008年9月28日第71号公告发布的本次复审调查立案公告中认定,复审被调查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3年第48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
在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与原审案件调查期内生产的聚氯乙烯在物理和化学性能、生产工艺、产品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因此,调查机关认定,本次复审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大陆生产的聚氯乙烯属于同类产品。
(二)中国大陆产业的认定
调查机关对本案8家申请企业和12家支持企业的产业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证据显示,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1-6月,申请及支持企业聚氯乙烯产量占同期中国大陆总产量的52.65%、53.08%、57.02%、59.27%、54.43%和55.05%。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十一条和《
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
十三条规定,调查机关认定,调查期内,中国大陆上述申请及支持企业可以代表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
五、复审调查期
本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六、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一)复审调查期内倾销情况
根据调查机关掌握的材料,复审调查期内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生产商有美国信科有限公司、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韩国(株)LG化学、韩华石油化学株式会社、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V-tech株式会社、大洋聚氯乙烯株式会社、日本新第一聚氯乙烯股份公司、日本钟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俄罗斯考斯第克股份有限公司、俄罗斯萨彦斯克化学塑料股份公司、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海湾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
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述企业均未向调查机关提交答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认定复审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调查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对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进行了认定,对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的因素进行了调整,并在同一贸易环节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了比较。
经调查,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二)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
美国
由于没有美国生产商、出口商应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原产于美国的聚氯乙烯在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出口、对第三国(地区)出口的分析,对美国聚氯乙烯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进行上述调查。
1.措施实施期间继续倾销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存在倾销。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聚氯乙烯的产能呈上升趋势,2003年为701万吨,2007年增长到765.2万吨,增幅为9.16%;产量稳中有升,2003年为617.3万吨,2007年为630.4万吨,增长2.12%;同期美国聚氯乙烯闲置产能增长较快,2003年为83.7万吨,2007年增长到134.8万吨,增幅为60.7%。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8、2009两年美国还有64万吨产能的聚氯乙烯装置投产,而现有证据显示几年来美国聚氯乙烯产量保持相对稳定,没有显著增长的趋势,因此闲置产能可能进一步大幅增长。
(2)美国国内市场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3年美国国内消费577.8万吨,从2003至2007年,年度增长率分别为-1.25%、6.85%、-4.28%、0.03%和5.62%,平均增长率为1.31%。这表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国内市场消费在上下波动中略有增长,增长幅度不大。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3年至2007年,美国聚氯乙烯出口数量从63.0万吨增长到101.6万吨,占当年产量的比例从10.08%增长到16.13%。这表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聚氯乙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逐年提高。
3. 对中国大陆出口情况
受反倾销措施制约,美国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2003年至2007年出口量从90924吨下降到57447吨。反倾销措施实施以后,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美国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出口价格呈上升趋势,从每吨592美元上升到850美元。但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倾销调查期内美国对中国大陆出口价格仍然低于正常价值,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4. 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收集的美国海关统计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聚氯乙烯生产商、出口商还同时向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聚氯乙烯产品。根据申请人计算,2003年至2007年美国向第三国低价出口聚氯乙烯数量占同期对外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8%、78%、83%、82%、91%,低价出口比例很高,说明美国聚氯乙烯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意图明显,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以低价倾销来加大对中国大陆出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