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对辖区内报告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总结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或乡级防保组织反馈。
五、数据安全与管理
(一)数据安全。
1.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登记表、卡由接种单位或乡级防保组织保管,保管期限应不少于15年;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电子档案由接种单位或乡级防保组织长期保管。
2.接种单位或乡级防保组织应在完成每次接种信息录入和报告后的当天,对报告数据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3.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的基本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或乡级防保组织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将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及疫苗/注射器信息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二)系统管理。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接种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2.加强对信息系统帐号和密码的管理,一旦发现帐号、密码泄露或被盗用,应立即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建立健全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查询、使用制度。其他单位查询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资料,须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接种单位或乡级防保组织应对安装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同时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杀毒。
六、实施保障
(一)人员和设备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或乡级防保组织配置必要的人员和硬件设施。
(二)技术保障。
使用非国家客户端软件的地区,应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数据交换集成标准》,以省(区、市)为单位,及时对应用软件进行升级,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同意,可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交换。
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客户端软件改造或未使用客户端软件的地区,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客户端软件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报告。
附表:1.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信息登记卡
2.甲型H1N1流感疫苗出入库登记信息
3.甲型H1N1流感注射器出入库登记信息
4.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
附表1:
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信息登记卡
编码:
身份证号:
出生证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母亲姓名**: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户籍地址:
过敏史: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史:
接种禁忌证: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建卡单位:
建卡人:
| 第1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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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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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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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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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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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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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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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原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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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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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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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种者或监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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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医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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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的项目仅限于集体单位接种,在校学生填学校名称;标“**”的项目仅针对儿童,成人不填。
附表2:
甲型H1N1流感疫苗出入库登记信息
疫苗名称:
生产企业:
批号:
疫苗属性:1第一类 2第二类 剂型:1液体 2冻干 3丸剂 4 其他
规格:
剂/支或粒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
进口通关单编号:
日期
| 出入库
类型
| 来源/去向单位
| 出入库数(支或粒)
| 库存数(支或粒)
| 对方单位经手人
| 本单位
经手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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