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1261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部考核,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8个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农业部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名单(第一批)
1.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机构名称
| 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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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
|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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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潘显政、梁志杰、支巨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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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青
| 联系电话
| 010-591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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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和邮编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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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书编号
| (农)中种检字(2009)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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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
|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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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范围
| 农作物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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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签字人
| 潘显政、梁志杰、支巨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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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首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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