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设英镑对人民币交易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设英镑对人民币交易的批复
(汇复[2006]153号 2006年6月15日)


银行间外汇市场所有会员单位:

  经外汇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于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英镑对人民币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测试

  英镑对人民币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均将通过现有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进行,为保证系统平稳运行,交易中心将安排进行系统测试,请全体会员积极配合。由于交易中心将于今年八月进行办公楼搬迁,并进行交易系统的整体迁移,为减少会员负担,英镑交易的测试和系统搬迁测试将一并进行。具体安排见“汇交易系统搬迁模拟演练的通知”

  二、价格幅度

  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设英镑对人民币交易的批复》(汇复[2006]第153号)规定,人民币对英镑汇率中间价由交易中心根据当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与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英镑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上英镑对人民币的每日交易价在当日交易中间价上下3%的幅度内浮动。

  三、清算帐户

  需进行英镑询价交易的会员,请尽早在交易终端"理"菜单"会员清算账户管理”中自行添加英镑开户行的相关信息;需于推出首日进行英镑竞价交易的会员,请务必于七月二十一日前填写《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会员清算帐户新增或变更通知》(见附件),并邮寄至:中国上海中山东一路15号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清算部(邮编:200002)。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