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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印发《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首届中国美术奖评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印发《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首届中国美术奖评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文化厅(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美术家协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为了展示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以来五年间我国美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进一步推动全国美术事业发展,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于2009年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现将《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首届中国美术奖评奖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首届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评奖活动实施方案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的权威性、综合性大展,每五年举办一次,“中国美术奖”是中国美术界的全国最高奖,其创作奖将在全国美展中评选产生。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于2009年举办,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全国美术家们将以满怀激情的创作把一批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艺术精品奉献给人民,向建国六十周年大庆献礼。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中国美术“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 ”的基本理念;遵循艺术规律,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严格执行规程,实施阳光评审。优选精品力作,推出名家新人。为推动中国美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彰显中国美术的特色优势并在世界美术发展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培育民族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组织委员会,由名誉主任,正、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全面负责领导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在秘书处领导下负责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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