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对进口泰国水果检验检疫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检科院:
2007年以来,深圳、广东检验检疫局连续多次从来自泰国的榴莲、莲雾上截获南洋臀纹粉蚧、番石榴实蝇及桔小实蝇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山竹上截获蚂蚁、蚧虫类等有害生物。总局已向泰国方面通报,要求其采取改进措施。为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出人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警示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7]699号)、《泰国热带水果输华检验检疫条件议定书》和《检验检疫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来自泰国水果的检验检疫。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要按规定进行除害、退运或销毁处理,确保进境水果质量安全。
二、自即日起,如在榴莲上发现南洋臀纹粉蚧、在山竹上发现蚂蚁和蚧虫类等有害生物,应进行除害处理。处理方法暂采用溴甲烷熏蒸处理,指标为21℃以上、剂量32g/m3、时间2小时。如无法实施熏蒸处理或处理对水果品质有影响的,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请检科院尽快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处理方法和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