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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并组织巡回报告活动的通知

  二、精心组织,积极协作,形成全国联动的宣传学习局面

  作为全国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具体形式,卫生部决定利用9-11月3个月的时间,开展“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

  (一)成立全国和各省级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团。

  1、卫生部成立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团,组成人员包括近年来受到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卫生系统国家级先进集体的代表,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南丁格尔奖获得者、人民健康好卫士(同事或家属)的代表,中宣部推出的“时代先锋”和“劳动者之歌”的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代表,全国优秀乡村医生代表等。由卫生部办公厅牵头,卫生部人事司、农村卫生司、医政司、文明办、纠风办和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中华护理学会等部管社会团体参加,成立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活动协调办公室(简称“全国协调办”),负责本次全国巡回报告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成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先进事迹报告分团,由部机关有关司局领导和部管社会团体领导担任领队,部机关有关处长担任联络员。具体建议名单附后。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成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团,组成人员包括符合条件但未列入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近年来受到表彰的卫生系统省部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等。

  此前已经组织开展了先进人物事迹报告团活动的省份,可以将活动作为本次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活动的一部分,适当扩充报告团组成人员后,继续开展巡回报告活动。

  尚未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报告活动的省份,要尽快按照要求组成本省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团,组织培训和试讲,做好在全省开展巡回报告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应参照卫生部的工作模式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与全国协调办的联络,组织本省的巡回报告并做好全国报告团在本省报告的协调工作。

  (二)首场先进事迹报告会暨全国巡回报告启动仪式。

  9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首场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会暨全国巡回报告启动仪式,全国报告团的组成人员出席大会,安排部分报告团成员进行报告。会议将邀请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协调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全国巡回报告的部署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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