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中国唱片广州公司恢复音像出版业务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中国唱片广州公司恢复音像出版业务的批复
(2006年12月29日 新出音[2006]1363号)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粤新出音像[2006]55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
  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因未经重大选题备案出版了《让历史告诉未来》系列音像制品,节目主要包括《文化大革命始末》、《天安门事件》、《江青野史》等。鉴于该公司现已停业整顿期满,并基本达到整改目的,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恢复音像出版业务。
  请你局加强对辖区内音像出版单位的管理,督促音像出版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