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职责,培训中心内设五个处级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党办、人事处)、财务处、培训一处、培训二处、职业资格鉴定处(新闻出版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一)综合办公室(党办、人事处)
1.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培训中心的发展规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培训中心的党务、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培训中心的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
4.负责与总署机关对口工作部门的联系。
5.负责培训中心的文秘、档案、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6.负责培训中心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培训中心的人事、劳资、福利、退休和职工培训工作。
8.负责拟定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和执行年度决算。
9.负责培训中心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工作。
10.负责培训中心领导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财务处
1.制订并监督执行培训中心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审核、汇总培训中心各项业务经费预、决算。
3.负责收费、报销、记账等日常工作以及经费使用、审核、统计、工会财务、住房公积金等管理工作。
4.负责核实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5.负责与总署计划财务司等对口部门的业务联系。
6.负责内部财务、物资检查工作。
7.负责资金管理和调度,发放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
8.负责培训中心领导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培训一处
1.落实中央和总署制定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承担指令性培训(干部调训)工作。
3.承担新闻出版单位领导干部继续教育工作(包括远程教育工作)。
4.承担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公务员的培训。
5.承担出国(境)研修培训和邀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工作。
6.承担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培训教材(讲义)的编写组织、师资队伍建设等培训基础工作。
7.承担学员信息库建设工作。
8.承担对培训中心分支机构和地方新闻出版培训中心的指导。
9.完成培训中心领导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培训二处
1.落实中央和总署制定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根据总署和培训中心的意见,制定新闻出版行业专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4.承担全国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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