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组建陕西出版集团公司的函
(2006年6月15日 新出图[2006]58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办字[2005]75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组建陕西出版集团公司。陕西出版集团公司,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认真学习和领会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通过资源整合、结构调整、业务重组、创新体制、转换机制等改革措施,成为主业突出、竞争有力的大型文化骨干企业。
请督促陕西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给予集团公司的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程序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陕西出版集团公司转制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今后,在集团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凡涉及出版的行政许可事项或突破现行政策的重大事项,须由陕西出版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并报我署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