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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组建上海中唱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组建上海中唱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的批复
(2006年10月19日 新出印[2006]1107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你局沪新出印[2006]230号文收悉。
根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组建上海中唱音像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录音带复制业务。同时,注销中国唱片上海公司录音带复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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