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新闻出版总署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受理中心机构及人员的准备
  受理中心归口办公厅管理,受理中心主任由办公厅副主任兼任,受理人员2至3人。受理人员应具备一定新闻出版业务知识,了解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熟悉总署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工作阅历和能力,同时应勤勉尽责、清正廉洁、形象端庄。(由办公厅、人教司负责,于2006年11月底前做到机构建立、人员到位,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二)受理中心办公场所的准备
  受理中心临时设在北楼一层,待总署大楼竣工后,随机关迁入新址。受理中心是我署政务公开的窗口之一,应具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由办公厅负责,于2006年11月底完成中心装修、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三)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编制
  为做好受理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须编写《新闻出版总署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新闻出版总署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等必需文件。《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既是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参照,也是受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的标准,是保证受理中心与各业务司审批工作协调进行的重要环节。该项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由承办许可事项的业务司局整理出一套办理该事项所需的完整、具体的标准化材料,特别是在总署1号公告的基础上对许可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细化,提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要求;没有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要设计出格式文本。(由审批承办司局分别负责,于11月20日前将材料提交法规司。)
  2.法规司在汇总各司提供文件的基础上,对照法律、法规,审核许可项目指南中的各项内容,征求业务司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统一格式编制《新闻出版总署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同时,由法规司编制《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征求业务司意见后一并报总署党组审定。(由法规司负责,于11月30日前完成编制工作,报党组审定。)
  3.将总署《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在总署网站上公布,并采取方便申请人阅读的方式分类印制办事指南的小册子。《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在受理中心办公场所悬挂公开。(由办公厅负责,于12月底前印刷完毕。)
  (四)行政审批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
  为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过程监督及许可结果公开等工作,需在总署办公系统的基础上设计开发行政审批网络系统,为行政审批受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行政审批网络系统应实现办件登记、任务提醒、查询统计、实时监督、效能分析等基本功能,并将许可结果自动及时反映在总署外网上,向社会公开。(由办公厅负责,法规司配合提出具体需求方案,于2006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系统开发工作。)
  (五)制作、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启用“新闻出版总署行政许可专用章”,用于加盖受理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由办公厅负责,于2006年12月前完成印章制作、公告等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