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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深圳市嘉长源实业有限公司报废、更新和进口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深圳市嘉长源实业有限公司报废、更新和进口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的批复
(2006年8月2日 新出印[2006]804号)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粤新出印复[2006]123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深圳市嘉长源实业有限公司报废由你局2004年批准价拨给该企业的2条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同时进口6条(12个头)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其中2条(4个头)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线用于更新报废的生产线。
  请按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号、2005年第1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该企业待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符合条件,生产线方可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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