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批复
(2006年7月6日 新出发[2006]648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拟同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全国性连锁经营业务的请示》(沪新出市[2006]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
请你局加强对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发行管理规定,为促进我国出版物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做出贡献。